20年前伤害,当时没报案已经赔偿了,现在受害方还要赔钱,否则找公安局,怎么办?公安局还能受理吗?

2025-02-22 11: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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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就算是重伤,如果当时没有报案,20年也过了刑事的追诉期了,人家找公安是人家的权利,公安机关就算受理了,也不能处理的,过了追诉期了。

回答2:

20年前的事故,还是一般性的事故,而且当时已经执行了赔偿协议,按时间定已过时效期,按性质定已执行协商解决。这样的案件一般公安局是不会立案的,但会继续协商调解的。调解不通,就走司法诉讼程序。他起诉你时,你最好还是请个律师,他不会赢得官司的。

回答3:

20年前的伤害你们私了了,事情过去这么久了,受害方还要你赔钱,当时你们私了应该有文字材料,看看当时是怎么解决的,如果你们有证据受害方找公安局也应该不受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