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路上被人撞了,对方全责。前期的医药费。应该谁垫付?

2024-11-25 04: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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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先由保险公司在强制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回答2:

当然是全责的付啊。要是对方不给付,就自己先付反正总归要赔的

回答3:

分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