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的基本职能是什么?

2024-12-15 23:51:5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统计具有的三大职能:信息职能、咨询职能、监督职能。

是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和密切联系的。信息职能是统计最基本的职能,是保证咨询和监督职能得以有效发挥的前提。

统计的基本任务有:

  1. 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

  2. 各级统计机构应当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

  3. 各级统计机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运行状况实行统计监督

统计工作的职能是通过正确地完成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及时地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和实现统计监督来实现的,具体表现为:

  1. 全面地正确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水平、规模、结构、布局、速度、比例和效益,预测其发展趋势,阐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律,为党政领导决策、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管理,提供依据。

  2. 系统地检查国家政策的实施和计划完成进度,分析执行政策和计划情况,阐明国民经济发展的平衡情况,考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工作实绩,揭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实行全面的、严格的统计监督。

  3. 深入地发掘发展社会生产力、繁荣科学文化的潜在力量,为总结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经验,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探索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途径,提供有力的统计研究成果。

  4. 广泛地向人民群众宣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阐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情况与存在问题, 便于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动员和鼓舞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建设具有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现代化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

回答2:

1、信息职能:统计具有一整套科学统一的统计指标和统计研究方法,能给予管理和决策提供大量的统计信息。

2、咨询职能:利用已掌握的统计信息资源,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深入开展综合分析和专题研究,为科学决策和管理提供各种可供选择的建议和对策方案。

3、监督职能:根据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及时、准确地从总体上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的运行状态,并对其实行全面、系统的检查、监督和预警,以促使国民经济按照客观规律的要求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

4、各项职能间的关系:信息职能是保障咨询职能和监督职能得以有效发挥的基本前提;咨询职能是信息职能的延续和深化;监督职能是在信息职能、咨询职能基础上的进一步拓展。信息职能、咨询职能、监督职能三大职能共同构成统计的整体功能。

回答3:

统计具有的三大职能:信息职能、咨询职能、监督职能。
是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和密切联系的。信息职能是统计最基本的职能,是保证咨询和监督职能得以有效发挥的前提。

统计的基本任务有:

1) 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

2) 各级统计机构应当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

3)各级统计机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运行状况实行统计监督

回答4:

回答5: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办统计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
(三)管理和指导乡镇、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乡镇统计、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全县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情县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抽样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统计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六)组织实施全县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全县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收入调查和全县农村贫困监测、妇女儿童两纲监测及三峡库区有关监测。
(七)组织实施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县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加强对全县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建立并组织实施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参与对乡镇的考核评价工作。
(九)组织实施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管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组织实施统计数据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十)协助乡镇管理统计人员,促进全县统计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考试等进行组织和管理;管理和监督乡镇由市财政和县财政安排的统计工作经费。
(十一)承担对全县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体工商户进行统计登记工作。
(十二)组织统计工作合作交流。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