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贝里·芬历险记:作者:(美)马克·吐温。类型:儿童。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有很多名著有着自己的续集,不管是作者本人写的还是他人续写的,然后这种续集往往难以达到和前作一样的高度,甚至落得一个“狗尾续貂”的下场,但是这部作品虽然是续集,但是不仅仅可以媲美汤姆·索亚历险记,甚至超越了前作,可谓是难能可贵。
话说哈克还是在寡妇家里呆不下去,恰巧此时,他的酒鬼爸爸偏偏又回来了,他争夺哈克的抚养权。哈克觉得脱离了那种规矩的生活很是自在,可问题是,他爸爸喝醉了之后经常发酒疯,经常毒打哈克,哈克决定逃走。
与汤姆一样,哈克也伪造了一番(异曲同工),他伪装成自己被谋杀了,然后乘坐小船顺着密西西比河漂流,后来遇到了逃跑出来的黑奴吉姆,两人结伴而行。
一开始哈克对于帮助逃跑的黑奴有些良心不安,但是吉姆真心地对待他,哈克也越来越受到感动。
两个人在路上有了很多奇遇,其中也可看到那个时代美国西部地区的风貌。后来他们遇到了两个江湖骗子,一个自称是公爵,另一个官更大,是“路易十七”。
然后他们四个人就一路走江湖,卖艺,两个骗子招摇撞骗。一个偶然的机会,两个骗子冒充一位财主的弟弟,准备霸占他留下来的遗产。
哈克觉得良心不安,于是告发了这两个骗子。骗局被揭穿,两个骗子很狼狈地逃走了,还好他们起了内讧,没有人怀疑到哈克身上。
可是接下来发生了一件更要命的事请,吉姆被当作逃跑的黑人给关了起来。此时哈克有两个选择,第一个是想尽各种办法把吉姆救出来,第二种是写信告诉吉姆以前的主人,让吉姆再次成为奴隶,又是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回忆起一路上种种吉姆对自己的好处,哈克决定一个人把吉姆救出来,哪怕下地狱也在所不惜(此时作者面对的比哈克更艰难,因为有种族歧视,因为有3K党)!
哈克来到了那座关押吉姆的人家,结果被那户人家发现了,可是他们非但没有审问哈克,反而对哈克的到来表现出极大的欢喜。原来他们把哈克当成了自己的外甥,而这个外甥,就是汤姆·索亚……
假装成汤姆并不是一件特别难的事情,而很快真的汤姆也来到了,但是没有让他们知道,汤姆也同意了把吉姆救出来,这让哈克大吃一惊(这相当于小偷),两个人串通好了身份,开始了他们的计划。
本来救出吉姆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但是汤姆非要把这件事情弄得轰轰烈烈,坎坷曲折,因为传奇类型的小说看多了,汤姆想出了很多花样,让他们三个人吃尽了苦头。比如在关押的地方刻字啦,写血书啦,用刀子来挖地道啦,简直让人喷饭……
不过总算,吉姆是被救出来了,可是由于大张旗鼓,汤姆的腿上中弹了。为了救汤姆,吉姆情愿再次被关押。苏醒后的汤姆总算说出了那个秘密,就是吉姆死去的主人已经在遗嘱当中解放了吉姆(原来如此啊),吉姆成为了一个自由人。
与此同时,汤姆的姨妈也来到了自己妹妹的家里,拆穿了两个小鬼的把戏,皆大欢喜。哈克又要面临自己去哪里的问题了,不过他的钱并没有被他爸爸霸占,因为他爸爸已经死了。汤姆的姨妈又想收养哈克,不过哈克已经再也受不了那种规规矩矩的生活啦,于是决定继续出去冒险……
主题上面感觉比汤姆历险记更深了一步,不过情节上没有汤姆历险记好看。毕竟是过了八年之后的作品。在写作技巧上面更成熟了,汤姆历险记更偏重于儿童,哈克历险记则对于现实有着非常深刻的刻画,感觉“长大了”一样。尤其是哈克和吉姆之间的友谊很让人感动。
《草房子》这本长篇小说的主人公是油麦地小学校长家的儿子桑桑。作品记下了小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桑桑和他的家人是开学不久才调过来的,桑桑的父亲原是一位猎人,打猎直到25岁。虽然只上过一年学,可他一直坚持读书,才当上了校长。在这六年小学生活中,桑桑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蒋一轮老师与白雀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的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惨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刹那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塑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桑桑得鼠疮快要死时,温幼菊的发自内心的鼓励…这一切;既清晰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读小学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精彩的六年!
在这本书里最使我感动的还是杜小康。杜小康家住在油麦地的一间"红门"里,他们家几代都在油麦地经商,是油麦地的首富,所以他爸爸杜雍和对他一直是有求必应。可就在他爸爸拿了自家所有钱又去购买一批货准备继续经商时,船翻了,他们家破产了,杜小康停了学。懂事的他在停学后尽自己的能力帮助父母维持着生计,在校门口卖东西,没有一丝卑微的神色,挣钱减轻家里的负担。不怕苦,不怕累,精神饱满地过着每一天。在他的身上,我学到了许多东西,在富有时不要浪费,在贫穷时不要卑微,尽自己所能,克服种种困难。学习中要不畏艰难,只有刻苦、勤奋,对生活充满信心,才能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