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兵役证

2024-12-01 08: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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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关于兵役证的办理:

一、本人办理。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武装部办理;

二、家人帮办理。带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武装部办理;

注意:一定要是户籍所在地,因为,每个地区生成的兵役证号码不一样,必须是户籍所在地。相片没有强制规定,有的地方要,有的地方不要,可以带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适龄公民在履行兵役登记手续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的真实情况,不得隐瞒或者弄虚作假;当年经兵役机关登记确定的应征公民,在年度征兵工作结束前,未经市征兵办批准,不得出境。

役证是适龄公民履行兵役义务资格的凭证,凡年龄在18至24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都应依法参加兵役登记、领取兵役证,接受兵役机关的兵役证年度审核。

18至24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在就业(含临时就业)、就学、申请出境、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专业证件时应当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出示兵役证,并接受查验。兵役证遗失时,应及时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

扩展资料:

兵役登记的要求

(1)应征是指经兵役登记初步确定符合征集条件的适龄公民。

(2)缓征是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公民。

(3)免征是指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残疾、有其他严重传染性疾病不宜征集的适龄公民。

(4)不征是指被羁押或者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以及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适龄公民。

(5)拒征是指经过教育仍拒绝参加兵役登记、领取兵役证或者被确定为符合征集条件而拒绝参加体格检查和应征入伍的适龄公民。

(6)已征是指当年被征集入伍的对象。

(7)转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

(8)免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因身体原因不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

(9)不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不符合服预备役政治条件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兵役登记

回答2:

兵役登记站兵役证办理程序

1、办理兵役登记需带齐资料:

a、本人身份证

b、本人学历证明

c、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d、本人户口本

注意:一定要是户籍所在地,因为,每个地区生成的兵役证号码不一样,所以,必须是户籍所在地。相片没有强制规定,有的地区要,有的地区不要,可以带着,以备不时之需。

2、登记地址

在本街道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

到历年已登记并已领取《兵役证》的适龄公民,应携证履行兵役登记年度审证手续。

3、领证。

去街道人民武装部填写兵役登记表报区兵役机关,领取区兵役机关发放《兵役证》。

4、审证。

初次检查初次审核。根据兵役机关的通知、安排,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

对历年领取兵役证的适用年龄对象,登记兵役的时侯,由街道人民武装部签署审核验证意见并加盖审验章。


扩展资料

一、办理兵役证是为了准确掌握应征适龄青年的数量、质量和分布情况,是确定公民服兵役能力的主要形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6月30日以前,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公民有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征集等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和处以罚款;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依法组织或督促本单位男性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

三、对不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适龄公民,《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规定可视其情节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时限为两年。

四、据此,兵役证的有效期为其最后一次服兵役的年份再顺延2年。如2003年年满22周岁的公民,其兵役证有效期限为2005年12月31日。

在兵役征有效期限内,持证的适龄公民应在其每一兵役年度内的八月十五日至八月三十日到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武装部依法办理兵役证年审手续;否则,下一兵役年度内兵役证无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兵役登记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回答3:

办理兵役证所需材料和流程如下:

1、所需证件材料:

学历证书、身份证

2、办理流程:

(1)办理。上述对象须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本街道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历年已登记并已领取《兵役证》的适龄公民,应携证履行兵役登记年度审证手续。

(2)领证。由街道人民武装部填写兵役登记表报区兵役机关,区兵役机关发放《兵役证》。

(3)审证。对历年领取兵役证的适龄对象,兵役登记时,由街道人民武装部签署审验意见并加盖审验章。办理时间:根据上级兵役机关统一规定时间办理。

扩展资料:

兵役登记要求

(1)应征是指经兵役登记初步确定符合征集条件的适龄公民。

(2)缓征是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公民。

(3)免征是指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残疾、有其他严重传染性疾病不宜征集的适龄公民。

(4)不征是指被羁押或者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以及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适龄公民。

(5)拒征是指经过教育仍拒绝参加兵役登记、领取兵役证或者被确定为符合征集条件而拒绝参加体格检查和应征入伍的适龄公民。

(6)已征是指当年被征集入伍的对象。

(7)转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

(8)免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因身体原因不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

(9)不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不符合服预备役政治条件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兵役登记

回答4:

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本街道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历年已登记并已领取《兵役证》的适龄公民,应携证履行兵役登记年度审证手续。

领证:由街道人民武装部填写兵役登记表报区兵役机关,区兵役机关发放《兵役证》。

审证:对历年领取兵役证的适龄对象,兵役登记时,由街道人民武装部签署审验意见并加盖审验章。

扩展资料:

《兵役证》是公民参加兵役登记及服役情况的证书。北京是最早实施《兵役证》制度的地区。以北京为例,北京规定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要于当年9月3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到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

经过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由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发放《北京市公民兵役证》。北京市高校开始查验《北京市公民兵役证》,无证学生将不得办理入学手续。也就是说,不论参不参军都需要有兵役证,需要到户籍所在兵役机关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兵役证

回答5:

兵役证的办理时间:
每年兵役登记时间:1月1日 至 6月30日。有些地方会延长至8月5日,可咨询当地基层人民武装部。‍
应征报名时间:4月10日 至 8月5日 (男兵报名时间延长,未及时报名的仍可通过系统继续报名)
办理地点:当地基层武装部办理。
初次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应根据兵役登记通告的要求,凭《兵役登记通知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通知书指定的地点参加兵役登记,接受兵役机关组织的身体目测、政治初审和年龄、文化初核;已参加过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每年应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设立的兵役登记站依法参加复审;适龄公民兵役登记后,因就学、就业、户籍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到乡镇、街道武装部办理兵役登记转移手续;适龄公民因其它原因未能参加兵役登记的,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的兵役机关办理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