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你可以要求终止合同,但是应当赔偿房东合理的损失(这个损失可以依照合同约定,也可以按照实际损失来计算,比如房东再往外租与你停止租赁之间的空闲时间损失的房租。当然这个空闲时间应当是合理的,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二、如果你的房租合同约定漏水这一类的房屋缺陷可以解除合同,那么,OK。如果没有约定,难,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房东可以修好阿,保证你的正常使用不就完了,这个一般不能够成为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除非,漏水很严重,修也修不好,或者漏水已经给你造成了相当的损失。
三、押金,除非你造成了房屋的损坏,否则,在合同解除时,房东都应当归还。现实中,许多恶劣房东不还押金,要保管好押金欠条,随时准备主张自己的权利。
这个你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但是要多给一个月的房租的!我建议你先找房东商议说让他给你修房子,如果他不给你修那么就可以提出终止合同! 我提醒你你有权利提前终止合同但是要和房东商议的!要是房东不同意你就没有办法啊!
还有要事提前解除合同除非你们双方协议解除要不然你会陪一个月的房租的!
但是只要房子出现本身的问题你就有理由找房东了,要是房东不给你修,那么你就终止合同!实在不行就到法院起诉!
如果想单方面中止租赁合同,你缴纳的押金不能收回了,虽然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押金的效力,但是实践中任作为一种普遍使用的担保形式
关于合同的解除,有三种方式
一,协议解除,你与出租人达成协议,解除合同
二,约定解除,即订立合同时约定的事项出现时,你可以主张解除
三,法定解除,根据《合同法》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2,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3,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4,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照你的情形,不属于合同法总则中规定的1至4种情形,那么我们看看第5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合同法中确实有关于租赁合同需要修理的规定,221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由出租人负担。因为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金
可以看出,在这条中,并没有规定租赁物需要修理而可以解除合同,实际上,合同法中关于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权的只有一条,即234条,租赁物危机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所以,我认为以卫生间漏水为由提出中止租赁合同略显牵强,还是和出租人好好协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