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清河县里有一个大户人家,有个使女,小名唤做潘金莲,年方二十余岁,颇有些颜色,因为那个大户要缠他,这女使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以此记恨于心,却倒赔些房奁,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与他。 来自《水浒传》。
潘金莲 (小说《水浒传》人物)
潘金莲,是《水浒传》中出现的人物,《金瓶梅》对其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几百年来,她一直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堪称妖艳、淫荡、狠毒的典型。在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中,很少有人同情她的遭遇,这就是潘金莲。至后,极度演绎而活在戏剧舞台文学作品中,成为茶余饭后的坏女人样板。
武大郎 (古典小说人物)
武大郎,《水浒传》虚构人物、并无人物原型、武家排行老大、唤作武大郎、河北清河县人。从小父母双亡,含辛茹苦将兄弟武松抚养成人。以卖炊饼为业,娶妻潘氏金莲。是施耐庵根据元朝无名氏的《大宋宣和遗事》以及元朝龚开《宋江三十六人赞》(以上这两部文学作品都被认为是《水浒传》的雏形或蓝本)中描写的行者武松和武松打虎的故事进行衍生编撰出的新人物(据《浙江通志》记载,武松是个常在涌金门一带卖艺的流浪汉,并无哥哥)。
值得一提的是,历史上明朝永乐年间(公元1403年—公元1424年)的阳谷县县令武植,并不可能是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就病死的施耐庵所写的武大郎的原型。
武大郎与潘金莲数百年的冤案 武大郎本名武植,山东(今河北)清河县武家那村人。武植虽出身贫寒,但聪颖过人,崇文尚武,中年即考中进士,出任山东阳谷县县令。而潘金莲乃知州家的千金,住在距武家那村1.5公里处的黄金庄。 史载,武、潘二人和睦恩爱,育有四子。武大郎的墓碑铭文就是最有力证据:“武公讳植字田岭,童时谓大郎,暮年尊爱四老,公之夫人潘氏,名门淑媛。公先祖居晋阳郡,系殷武丁后裔,后徙清河县孔宋庄定居。公幼年殁父,与母相似,衣食难济。少时聪敏,崇文尚武,尤喜诗书;中年举进士,官拜七品,兴利除弊,清廉公明,乡民聚万民伞敬之。然悠悠岁月,历历沧桑,名节无端诋毁,古墓横遭毁劫,令良士贤妇饮恨九泉,痛惜武公,以示后人,是为铭记焉。” 铭文中的“孔宋庄”即武家那村。从中不难看出,武大郎虽然出身贫苦、历经坎坷,但绝非沿街卖炊饼的平庸之辈。相反,他是造福一方的父母官;而本是名门淑媛、原本贤良的县令夫人潘金莲却被后世描述成“裁缝家的穷苦女,九岁被卖做家妓”,且以美女荡妇的形象背负千载恶名,遭到唾骂,实在是比窦娥还要冤! 据1946年武植墓的发掘者依据比例和经验推断,武大郎实际身高应在1.78米以上,算的上伟岸。另外,不容忽视的是,武植墓的规模比较大,并且棺木用料是珍贵的楠木,这岂是一般人家所能做到?又岂是一般人所能享有的丧葬待遇? 那么,武、潘二人的真实面貌为什么遭受历史残酷的“毁容”呢?据武植的24世孙武双福等武家后人介绍,这其中另有因由: 早年贫苦的武植曾经得到过一位王姓同窗好友的资助,武植做官之后,这位王姓同窗家境败落,便千里迢迢来投奔武植,希望能谋得一个职位。然而,在武家一直住了大半年,仍不见为官清正廉明的武植提拔他,他愤怒之下便不辞而别。为发泄心中怨恨,他在回乡的路上还四处编造、张贴武、潘二人的各种丑事,极尽污蔑损毁之能事(这或许就是后世各种故事的雏形)。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被不知真相的人越发传的离谱,并且煽风点火,添油加醋,很快,有关武、潘的各种谣言便传遍街头巷尾,且版本颇多,令其声誉遭受极大损毁。 而王姓书生回家以后才发现,武植早已为他重修了房舍,并购置了家当。这时,他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无比的懊悔,并发疯似地揭撕自己沿街张贴的污蔑言论,然而,谣言一旦传开,又如何能收回呢? 后世的文学作品,不论是《水浒传》还是《金瓶梅》,就文学创作本身而言无疑是非常成功的,其价值和地位在中国文学史上也都举足轻重。但是,为了创作的需要或者剧情的安排,作者都不可能也没必要对这些道听途说的故事蓝本做史学家们一样的确凿考证。于是,在他们取得文学创作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对这些原本用以污蔑诋毁的“谣言”的流传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因为他想同时得到武松,武大郎,西门庆三个人,她首先得到了大朗,然后得到了门庆,然后利用门庆干掉了大朗,从而便于跟武松拉近距离,
因为武大郎有车,有房,在派出所还有关系
因为得罪了主家 被卖给了武大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