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工作天数不超过半个月,可停止缴纳社保。
按规定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当月办理减员。减员时有欠费记录的,缴费单位需清缴欠费后再办理减员。当月应减员的,缴费单位应在每月1-15日申报当月社保费前办理当月减员申请(若退休减员可不受此限制);如期后不能申请减员的,下月再办理减员;如属于未及时办理减员的情况,下月可办理退费。
看当地社保所是否还能办理业务,如果不能办理,只能次月办理保险停止。
社保不按日计算,实际操作中都是按月计算的。一般都是以15日为界,不满15日的,这月就不交。但是如果不满15日,你继续交,社保也是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