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第一个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的创始国
在联合国的创建过程当中,中国积极参与,并且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中国作为一个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国家,对世界上那些弱势国家的遭遇有非常深刻的体验。所以中国积极为那些中小国家说话,表达他们的呼声和意愿。比如在联合国宪章的制定过程中,中国代表提出,首先,联合国应该基于公平正义的原则。其二,要强调国际法的作用,反对那种藐视国际法的做法。其三,中国愿意促进各国间经济的合作,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应该体现在联合国的发展过程中。中国的这些意见都被吸收到联合国宪章中。如果没有中国在其中的积极具体的参与,联合国真的很可能成为西方大国富人的俱乐部。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美国执行敌视新中国的政策,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却仍被中国人民推翻了的蒋介石集团所窃踞。为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作出了长期不懈的努力。
1950年9月,在美国操纵下,第五届联大否决了苏联和印度分别提出的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合法权利的提案。
1951年,美国操纵第六届联大否决了苏联等国代表提出的将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席位问题列入联大议程的提案,并通过了“延期审议”中国代表权问题的决议
1961年,第16届联大决定将中国代表权问题列入联大议程。这是对美国为阻挠恢复新中国合法权利而设置的重重障碍的重大突破。
1971年,经过20多年的外交斗争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席联合国的首批代表乔冠华和黄华无比欣喜。
1971年10月,联合国大会通过2758号决议,决定把蒋介石集团的代表从联合国一切机构驱逐出去,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联合国中的一切合法席位。
197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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