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属于应纳税所得额。
加班费属于工资范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属于应纳税所得额,计入其它工资薪金所得一并计税。
博鹏会计老师为您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含奖金、酬金、年终加薪或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工资性收入,如加班费等)包括取得的实物,都应该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加班费属于此类,应该和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交纳个人所得税。
加班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加班费计入员工工资总额,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加班费要计入工资所得,如果达到扣税标准,当然就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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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加的,赚钱多出的余额就得上税你该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