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物业公司是没权利指定固定车位的,小区内的地面车位应该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说白了就是比谁早下班,抢位子,但你也说了,你们是老小区,固定车位一般都是历史遗留问题,关于小区内的停车细则也是最近几年才出来的,但是在这之前物业已经将车位固定化了,要彻底更改过来很难,容易闹矛盾,我们小区也是这种情况,物业的办法就是,以前固定的继续固定,固定车位的业主由于自身原因不再固定的,此车位就转为自由车位,但是退出来的毕竟少啊,像你这种情况,物业公司不会因为你一个人去得罪那么多固定车位的业主,你也应该知道现在业主没那么好说话,业主有事肯定找物业不会来找你,你有本事真闹出个名堂来,把固定车位都取消了,那估计你也要被那些业主和物业公司记恨死了,其中的轻重利弊你自己掂量吧。
物业没有权利去固定小区的停车位。小区停车位属于全体业务所有而不是为少数人服务。但为了保证小区的安全,物业有义务维护小区的停车秩序,可以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比如合理划定公共停车位,限制外来车辆的进入和停留时间,对业主一户有数辆车的停放等等可以做出明确的规定。
当小区规划车位满足不了业主停车需求的情况下,物业可以征求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的同意在公共部位规划停车位,用以满足小区业主的停车需求,停车费用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以及物业公司的小部分支出收入,这些车位都是以不影响小区正常通行,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利益为前提的,如果业主从个人利益角度出发,认为随便停可以的话,往往不符合小区的规划,有可能阻碍交通,影响到其他业主通行,这时候就是你个人侵犯全体业主利益的时候,物业公司的抉择也就会很明显偏向于全体业主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