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别的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满两年,才可以退伙或者退股,成为新的机构合伙人或股东。这是个排除选项,主要是防止某些人频繁合伙又退伙(或结束营业),保持机构的长期有效经营(至少两年以上)满足第五条的条件,同时还不满足第六条的条件,才可以做股东或者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