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按情况看应该算是合伙,损失承担按个人股份计算,他占45%,则承担所有损失的45%。但是太难证明是合伙了,没有证据(其实法律规定是要有书面合同的,《民法通则》30条至35条有合伙的规定),没有证人(你们的雇员和你们算是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做证,作证的话他可以以此提出抗辩)。
一.1.口头协议?你是说出资占股?合伙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然而我在网上查到有人说个人合伙,订立口头协议的,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能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就认为有效。但是这个对于你们太难了,如果他承认还好,不承认就是债权债务关系。
2.身份是合伙人,如果不是合伙就是债权人。
二.证据确凿,应该可以证明。
三.这个实际上就是二的问题。
四.是合伙的话对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共担损失。不是合伙的话,就是偿还债务的责任。
最好找个好点的律师,风险代理,不给活少给钱才有代理费。到时约定嘛。
太难了,你们去基本被吃死。
因为没签什么协议,所以也不合伙人等,不受法律保护,他说的不真实的可用帐目和相关证人来作证。不用担心他得不到什么好处,凡是不合理的或不存在的就反驳,找证据证明。这是一个教训,干事就应该按法按章办事,否则有苦说不出,建议找律师这样更利于解决问题
你开的厂子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个体工商户,你要搞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