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或者为其提供钱财,帮助其逃匿或者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意图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如果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原则,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应理解为,只有被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了某人有犯罪行为后,如果还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假证明包庇的,才能构成窝藏、包庇罪。但从实际情况来考虑,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不大。首先,一个人涉嫌犯罪之后这所以要逃匿,其目的一般是逃避法院的审判——即法律的追究,如果已经被法院追究了责任他(她)就没有逃匿的必要。从另一角度讲,绝大多数的犯罪被法院进行有罪判决后都要收监,这就从客观上失去了被他人窝藏的可能性;其次,为某一犯罪嫌疑人作假证明的情况一般都发生在法院审判以前的侦查取证阶段,而这时法院不可能确定某人的行为构成犯罪。
你所说的窝藏枪支涉及《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所列罪名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中的“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1.“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指的是《枪支管理法》及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枪支、弹药管理等方面作的规定。
2.“私藏"的概念: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条件消失后,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私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为。
关联法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质押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
杀人要看是属于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罪、过失杀人罪或者是防卫过当,正当防卫。若是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过失杀人罪当以共同犯论处,判处的刑罚就比较重,具体是多少年,要看其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是三年以上七年一下有期徒刑!若是防卫过当的话,应是拘役、管制或者三年以下有期缓刑XX执行!若是正当防卫的话,窝藏这两人的就不算犯罪!不受刑事处罚
窝藏\包庇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苏义飞律师:《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三百六十二条 【包庇罪】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