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说劳务发生地,不同省份规定有差别。根据国税函【2010】156号文件,主要就是确定你是否有分支机构,然后确定所得税如何缴纳。浙江这边是这样写的:证 明 现有(项目部名称),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由我(总公司、二级分机构)直接统一核算和管理。该企业省外(有、没有)设立二级分支机构。特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