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车祸,他主我次责任,我是伤方,没有伤残我该要求赔偿哪些费用

2024-11-26 13: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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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事故中对方是主要责任,你是次要责任,以确定你没有伤残。对方是机动车一方的话,对方应该赔偿你以下损失。
1、医药费信做:
对方的交强险先行察枝赔偿你住院期间的医药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1万元,你住院期间超出1万了,那滑没衡么超出部分对方承担70%,你自己承担30%,因为事故中你有30%的责任。
2、财产损失,
在事故中有直接财产损失的,对方的交强险先行赔偿2000元,超出2000的部分还是对方承担70%,你自己承担30%,同时,你也要承担对方车辆的维修费,也是30%。
3、住院或者出院后在家休养期间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对方的交强险最高赔偿11万,按照实际发生赔偿,超出11万的话,还是对方承担70%,你自己承担30%,估计你没有伤残的,这11万足够了。
4、没有鉴定上伤残等级的,不赔偿精神损害费用。

回答2:

人员受伤,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

回答3: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握桐兄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轮培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3、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段袭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