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婚姻法》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本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用不着什么法律途径,
让你的女朋友本人持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开具临时户籍证明,
与户口本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持户籍证明到民政局即可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说一句不中听的话,活人还能让尿憋死吗?!
你的未婚妻子经历了很多坎坷,
希望你呵护她照顾她,让他的后半生过得幸福,祝你们新婚快乐,白头到老!
我真怀疑他们父母是不是亲生的。可以到派出所挂失,然后办个临时的,但是好像得要村委会的介绍信。兄弟,佩服你的勇气。建议你们以后结婚了也不要跟她的家庭有来往了,否则有你们受的。祝你好运
想结婚父母不给户口本可以补办。办理结婚证没有户口本,当事人可以凭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开具个人户籍信息证明,加注用于结婚登记使用,再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可以作为户口本使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户口本报失,偷着补办一个。起诉也可以,但是是下策,更会激化矛盾。生米成熟饭,他们慢慢就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