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调整增加额主要由两个方面组成:一是会计处理与税收的差异需要调整的,如税收罚款,会计上是在营业外支出,但税收上是不允许税前扣除,所以需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实际列支超过税收准予税前列标准部分的调整,如税收上规定税前工资列支标准为月人均1600元,如企业实际超过1600元部分就需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方面内容很多,如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招待费、工资、福利费等等,无法一一列举了,你可以参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纳税调整减少额主要是税收上规定当年可以税前列支或提取而企业尚未税前列支或提取的调整,如企业当年折旧未提足而补提的调整。但要注意从汇算清缴期限之前到次年5月底以前可以这样操作,过期后是不能操作了,因为税收认定是纳税人放弃权利。
调整增加项就是不允许扣除的项目你在利润里面扣除了,比如行政部门的罚款是列如营业外支出,但他是不可以在税前扣除的,还有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是按你当年的营业额的比例扣除的你全部扣除了就要调整增加你多扣除的部分来缴纳企业所得税,反之国债利息等项目是允许免税的,就可以调整减少了。(具体情况还有很多,你可以去看看书,我也记不得那么多了)
祝: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