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加因素法所依托的系列加工而不是平行加工的这个前提,一些心理学家提出工是系列的,然后推测出信息加工面,关于加因素法反应时实验的逻辑,即能否应用可相加和相互制约的效应来确认信息加工的阶段,也遭到了众多研究者的质疑。相反,斯滕伯格用加因素法进行了一系列严谨的实验,并得出了一系列有力的实验结果。因此,不能因为这些质疑而否定加因素法的价值,加因素法实验在很大程度上对认知心理学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加因素法的应用 斯滕伯格的“短时记忆的信息提取”乃是使用加因素法分析心理过程的一个典型实验。斯滕伯格在《反应时实验揭示的心理过程》一文(1969)中,系统地阐述了加因素法反应时实验和用此方法所做的短时记忆信息提取的实验。 在斯滕伯格的实验里,先给被试看1~6个数字(识记项目),然后再呈现一个数字(测试项目),请被试判定其是否为刚才识记过的,同时开始计时,要求被试按键作出是或否的反应,计时也随即停止。这样就可以确定被试能否提取以及提取所需的时间(反应时间)。通过一系列的实验,斯滕伯格从反应时的变化上确定了对提取过程有独立作用的四个因素,即测试项目的质量(优质的或低劣的)、识记项目的数量、反应类型(肯定的或否定的)和每个反应类型的相对频率。我们可从四个阶段对发现四个独立因素的实验逐一进行分析。 第一阶段,改变测试刺激的质量,发现对一个残缺、模糊的刺激进行编码比对一个完整、清晰的刺激所花的时间更长,而且该因素对不同大小记忆表的影响相似,即记忆表的大小仅改变y截距,而不改变直线的斜率,表明系列比较阶段之前存在一个独立的编码阶段(如图420)。 第二阶段,改变记忆表中项目的数量,得出记忆表大小与反应时间之间的线性关系,证实了系列比较阶段的存在(如图421)。他假定对应于不同大小记忆表的余下三个阶段的反应时间是不变的。斯滕伯格将斜线向左延伸至y轴,y轴上的点提供了系列比较为0时的反应时,实际上就是编码刺激作二分决定和组织反应共花的时间。 图4-20 清晰度和项目数对反应时的影响 图4-21 项目数对反应时的影响 (采自Sternberg,1969) (采自Sternberg,1969) 第三阶段,分别计算Y反应(肯定反应)与N反应(否定反应),发现对不同大小的记忆表,都是N反应时长于Y反应时,表明了两种决定阶段的存在,即在系列比较之后,有一个被试选择反应种类的阶段,而且产生N反应比产生Y反应难(如图422)。 第四阶段,改变某一种类反应(Y或N)的出现频率,发现对两类反应产生同样的影响,即提高任一类反应的出现频率,都会使这类反应的组织更为容易,从而使反应时下降。表明反应选择之后存在一个独立的反应组织阶段(如图423)。 根据实验中发现的这四个独立因素,斯滕伯格认为短时记忆信息提取过程包含相应的四个独立加工阶段,即刺激编码阶段、顺序比较阶段、二择一的决策阶段和反应组织阶段。按照斯滕伯格的看法,测试项目的质量对刺激编码阶段起作用,识记项目的数量对顺序比较阶段起作用,反应类型对决策阶段起作用,反应类型的相对频率对反应组织阶段起作用。现在可以将以上所说的用图表示出来(如图424)。图中箭头表明信息流动的方向,虚线连接起作用的因素。从图中可以看到,从短时记忆中提取信息的过程包括测试项目编码、顺序比较、决策和反应组织四个依次进行的加工阶段。
认知心理学家斯滕伯格(1969)发展了唐德斯的减数法反应时逻辑,提出了加法法则,称之为加因素法。它不是对减数法反应时的否定,而是减数法的发展和延伸。 加因素法的原理 斯滕伯格首先提出了加因素法的主要假设,即加因素法的实验逻辑。斯滕伯格认为,人的信息加工过程是系列进行的而不是平行发生的。人的信息加工过程是由一系列有先后顺序的加工阶段组成的。这是加因素法的一个基本前提,加因素法的采用是在假定这个前提成立的条件下进行的。因此,在加因素法反应时实验中,研究者通常认定,完成一个作业所需的时间是这一系列信息加工阶段分别需要的时间总和。加因素法反应时实验的逻辑是:如果两个因素的效应是互相制约的,即一个因素的效应可以改变另一因素的效应,那么这两个因素只作用于同一个信息加工阶段;而如果两个因素的效应是分别独立的,即可以相加,那么这两个因素是各自作用于不同的加工阶段的。也就是说,加因素法假设:如果两个因素有交互作用,那么它们是作用于同一个加工阶段的;而如果两个因素不存在交互作用,即相互独立,那么它们则作用于不同的加工阶段。 根据这个逻辑,在应用加因素法进行实验时,研究者在影响反应时的各种因素(变量)中找出其中独立的因素。如果发现可以影响完成作业所需时间的一些因素,那么单独地或成对地应用这些因素进行实验,就可以观察到完成作业时的时间变化。当两个实验因素影响两个不同的阶段时,它们将对总反应时产生独立的效应,即不管一个因素的水平变化如何,另一个因素对反应时的影响是恒定的。这样称两个因素的影响效应是相加的。加因素法就是这样通过探索有相加效应的因素,来区分不同的加工阶段,从而尝试找出某信息加工的所有阶段,以推断整个的信息加工过程。可见,加因素法实验所侧重的,不是区分出每个阶段的加工时间,而是证实不同加工阶段的存在,以及辨认它们各自的前后顺序。
加因素法是由认知心理学家斯滕伯格(Sternberg)发展了唐德斯的减数法反应时逻辑,提出加法法则,称为加因素法。它不是对减数法的否定,而是减数法的发展和延伸。
通过实验得出以下四个结论
根据实验中发现的这四个独立因素,斯滕伯格认为短时记忆信息提取过程包含相应的四个独立加工阶段:测试项目编码阶段、顺序比较阶段、二择一的决策阶段和反应组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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