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貌似不属于环保局管理范围内吧,这属于商业性活动对居民产生不良影响的结果,另外如果采用《工业企业厂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话,肯定是不符合标准的。
对于这种声源设备在安装和布置时在《GB50118-2010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中规定了距离居民楼等敏感区域需要有一定的距离,不能过近。
而在《GB_22337—2008_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规定了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其中要求卧室内的噪声值0类和1类要求白天≤40dB,夜间≤30dB。2类及2类以上白天≤45dB,夜间≤35dB,如下表。
看你的照片可以发现这种构造肯定导致固体传声严重,所以若环保局按《声环境质量标准》来说事的话,肯定是在糊弄老百姓了。这属于引用规范有误。
另外它的风道结构存在问题,不符合设计规范,单节管道长度过长,导致管道自身刚性不足。要么在管道上加肋,要么更换管道。风机与建筑连接应采取必要的隔振措施避免刚性连接导致固体传声。
你好!
一、你看一下你家小区是属于那个区域:
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 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二、执行的标准:
餐馆噪音扰民,这是城市环境的问题,按情况是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这个标准,具体内容请查看我的附件。
以上第一条请按实际情况或以环保局规定的功能区来查找标准的限值。
例:本小区周边无商业建筑及其他工业企业,就属于1类声环境功能区,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限值为昼间55dB(A),夜间45dB(A)。
希望能帮到你们!
0类,昼间50db,夜间40db
1类,以居住、生活、疗养、学习等功能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A),夜间45dB(A)。
2类,以商住、经营、办公等功能为主的区域,昼间60dB(A),夜间50dB(A).
3类,以以工业生产为其主要职能的区域,昼间65dB(A),夜间55dB(A)
4类,城市主干道、次主干道以及交通繁忙线路两侧无阻挡,昼70(A),夜间55dB(A)
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