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能否用于租房

成都的住房公积金能否用于租房呢?怎么取呢?
2024-11-28 00:22:0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租房子吗?

回答2:

可以用于租房。

一、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一)职工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三)职工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

二、身份证明材料

(一)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身份证原件;

(二)职工已婚的,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三)《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四)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

(五)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2014年12月31日后新增托管户职工不再提供)。

(六)港澳台及外籍职工,应提供的身份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

注:

1、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2、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

3、按照《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在所租赁房屋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4、已注销单位封存账户职工在办理提取业务时,无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经职工本人在《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受理回单》上签字确认已离职,即可办理销户支取;

5、《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进行下载。

三、业务申请次数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每季度可申请提取1次。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代办。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应当在租房备案有效期内申请;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在合同有效期内申请。

四、提取额度规定(以百元为单位)

(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二)承租商品住房的:

1.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租赁商品住房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计算方式为: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申请时已承租时间;

2.不超过租房提取限额。

五、提取人范围:承租人及其配偶。

六、提取限额

(一)租住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职工及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2万元;

(二)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的,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职工及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4万元;

(三)租住住房位于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职工及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92万元。

七、受理时限

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原因。

扩展资料:

成都公积金租房提取手续:

1、在提取公积金之前,先看看自己是否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租房要满一年;房产证上木有你的名字就可以了;

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用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者偿还房贷本息;租房月租金超过本人和配偶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20%。

2、以上条件都满足了的话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了,不过在提取时需要准备好以下证件:提取人身份证;房东身份证;租房合同;房屋产权证(ps:以上物品各先复印两份);公积金联名卡。

3、你可以成都住房公积金4楼1,2,3号窗口,把六样东西的复印件,全部交给工作人员,除了房东身份证和房产证的原件,其他四样的原件工作人员要审核一下。

4、然后签一个承诺书按上手印,工作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给你签字,回单给你之后就好了,等个两天,你就可以去银行取钱了!

参考资料:成都住房公积金网-《成都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管理办法》

回答3:

这是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下发的关于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一、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一)职工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三)职工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
二、身份证明材料
(一)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当提供身份证;
(二)职工已婚的,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文件原件;职工未婚的,应出具单身声明;
(三)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2014年12月31日(含)前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2014年12月31日后新增托管户职工不再提供);
(四)1、仅限职工本人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回答4:

看下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按第六条,可以提取公积金来补贴房租。你可以携带房地局备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纳税税单复印件、你工作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申请)”及家庭收入证明,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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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5:

公积金余额用于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