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决策的基本程序:
1、情报活动阶段
这是行政决策活动的第一个阶段,他构成决策的前提。目标的确定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对整体环境的探查、研究,找出制定决策的理由;二是在探查出所积累材料的基础上,分析和辨明决策的条件,进而确立决策目标。对问题的准确、完整的陈述和抽象,是决策目标正确的前提。
2、设计活动阶段
这一阶段的基本任务可以表述为:列出别选方案;确定备选方案的执行后果;对备选方案可能的后果进行对比性评价。这种设计活动是基于人类的创造性思维,按照综合、整体、效用、动态的原则,选择最优或者是次优的过程。
3、抉择活动阶段
在备选方案拟定之后,就进入选定行政方案的关键阶段,因为它直接关系到行动方向以及达到什么目标的问题。方案的价值标准一般是方案实施后的作用、效果、利益等。满意决策方案一共有五项要求,然而在实际中,任何决策方案,至多只能达到可以得到满意的有限目标。
4、决策过程反馈
这是指在整个决策过程的确定目标、拟定方案和选择方案的不同阶段中,不断地通过信息反馈,对过去的抉择进行实践性评价和检验,尤其是对最后的抉择进行实践性评价和检验,验证决策的正确与否及其程度,及时修正决策方向或弥补决策遗漏,从而避免重大决策失误。
扩展资料:
性质内容
行政决策是决策的一种,它是行政机关为履行行政职能所作的行为设计和抉择过程。它具有不同于其他决策的特点。
主要有:
行政决策主体是特定的,只有具有行政权的组织和个人才能成为决策主体;
由于行政管理的范围和内容极其广泛,行政决策的客体是广泛的;
既定的行政决策不仅对行政组织成员,而且对各级行政组织的管辖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都有约束力,表现出行政决策的一定权威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决策
一、 行政决策的基本原则 1.信息准全原则; 2.预测原则。问题和结果都有预测,“不预不立”; 3.系统分析原则。每项决策应互为系统,而不是互相排斥; 4.对比择优原则(满意原则)。最好方案不存在,往往选择满意决策要求的方案; 5.程序适应原则; 6.切实可行原则。最理想,未必可行,执行起来应没有大的阻碍,行政决策不能违背法律; 7.大胆创新原则; 8.动态调整原则; 9.民主参与原则; 10.依法决策原则。 二、 行政决策的基本程序 1.调查研究,界定问题 找出问题,界定问题的范围、程度和差距。 2.科学预测,确定目标 行政目标有几个来源:(1)人大制定的法律;(2)上级机关下达的目标;(3)党的政策规定的目标;(4)行政机关自身确定的目标。 确定目标,应注意:有针对性,能够解决问题;决策目标明确;必须合法,合乎公众利益;有系统性;有可行性。 3.科学设计,拟定方案 拟定方案的依据是决策目标和决策标准,它分两步:第一步是粗拟阶段,即轮廓设计阶段,这个阶段让设计者大胆假设,大胆创新,不受约束,尽量把有价值的想法和方案想出来;第二阶段是精心设计阶段,根据决策目标和决策标准,根据领导意图以及所拥有的资源情况,对几个重点方案进行精心设计。精心设计要求:必须细致周密,考虑到决策目标最佳实现途径,考虑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几个方案必须具有排他性,不能互相交叉,不能重复。设计出积极方案和应变方案。 4.综合评价,选择方案 决策方案的评估和选择,一般由行政领导者来进行。这个阶段就是进行决策。 评估方案必须要看哪个方案能够很好地实现决策目标,能够达到决策标准,根据经济、技术和人力资源情况可满足问题解决的条件,更具可能性,同时,要审查方案的法律依据,是否合法,是否可行,决策是行政领导者的责任,他们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方案,也可以将几个方案综合起来。 5.实施检验,调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