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告 孩子现在一岁多点 在女方家养着 女方意思也不想要孩子 先而我的离婚诉讼要求要

2024-11-24 05:27:36
推荐回答(7个)
回答1:

  没册前该案例属于双方离婚后都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根据《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子女无论随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离婚后,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不变,任何一方均要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同时,如果双方对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法院对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是十分谨慎的,一般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以下是相关依据: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姿逗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枯清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回答2:

可以

回答3:

当然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一般孩子两岁以下都会判给女方的

回答4:

谁能承担责任谁会增加福田!离婚主要责任人的后果不如对方如意!

回答5:

你们两个还是人嘛,自己的小孩一个都不想要。

回答6:

孩子还推来推去

回答7:

男孩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