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旧称“首邑”,是一种地理上的概念,中文通常指地方政府的行政中心,特别是享有高度自治权利的地方政府驻地。在中国行政区划中“首府”常特指民族自治地区的行政中心,如自治区中内蒙古自治区的呼和浩特市、西藏自治区的拉萨市、宁夏回族自治区的银川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乌鲁木齐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南宁市以及自治州中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恩施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延吉市等。欧系语言首府与首都(Capital)通常指相同的概念,在中文环境里“首府”与首都不能混用。在表述中国以外的概念时,“首府”之称适用于以下场合:(1)中文对境外其他国家的一级行政区行政中心的指称;(2)自治地区的行政中心。
首府不是省会的意思,只能说它们的级别是一样的。
不是,是指囯家中央政府所在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