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依据手术状况,给予一次性生育补贴,具体标准是:顺产的2200元,阴式手术产的2700元,剖宫产的4600元。
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相一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当季度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5%时,启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为当季度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价格临时补贴计算公式为:每人补贴额=当季度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当季度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当季度领取失业保险金月数。
目前济南市辖区内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950元。失业职工可以享受临时物价补贴。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人社部门指定的职业培训机构培训的,取得结业证书后,可以享受最高不超过1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济南市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保险金从次月起停发,当月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由其家属领取。丧葬补助金每人按1000元的标准执行。抚恤金按10个月济南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政策直通车 除领取失业保险金还能享受啥待遇
领取失业金期间能享受生育险。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的,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出生证》、《计划生育光荣证》、住院医疗费发票等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就业保障事务所申请,由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4个月生育补助费,补助费标准为生育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70%。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失业保险新条例第21条规定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目前上海、四川、天津也已实行这种做法。
生育保险的领取范围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呵呵 失业只能报生育医疗费用 没有津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