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则和税局给的账务处理指导并没有专门专门给出未认证进项税如何处理方式。实际工作中有两种处理方式,一个是如你上面列的方式,即未认证的设立一个明细来核算,不过一般不用其他应收款科目,而是在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再设一个专项--未认证抵扣进项税额认证后将此专项转入进项税额 另一个处理方式就是在分录里不反映认证情况收到可认证的发票时直接记入进项税额在做纳税申报时将已经认证的金额记入表中 账务处理时,只计算已经认证的,将计算出的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这分录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