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婚前各自贷款买房,婚后另一方还贷后公积金剩余部分,可否用于共同还款?

2024-11-26 19: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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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说的是公积金冲还贷问题,实际要求一个公积金帐号能和2个房屋挂钩。比如:帮房子A还完后剩余的钱再帮房子B还。这个应该不行。目前一个公积金帐号只能和一个房屋挂钩,用于冲商业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

感觉楼主觉得公积金剩余部分放在那里比较浪费,这里给你出个主意:
1)可以将有剩余的那个贷款的年限缩短,就是说比如你们原来贷20年,现在可以缩短到15年,这样每个月还的多了,就省利息了。但是这个操作起来会有点麻烦,公积金贷款想缩短年限比商业贷款还麻烦一些。我本身遇到过这个问题,我们是商业银行委托办理的公积金贷款,要想缩短年限,需要先到银行还掉6个月的贷款,然后再去公积金中心办手续。
2)要么就是900多那个贷款全部换掉,然后那个公积金帐号里的钱就可以替其他房子还款了。不过前提是要把这个人加需要还款的房子的共同还款人里,需要到贷款银行办理,带上身份证,公积金帐号,结婚证。

其实第一个方法比较直接,就是稍麻烦。不如试试吧~

回答2:

可以取出来,帮你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