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视野与中国特色 本次课程改革是在世纪之交的背景下进行的,也是在世界各国进行课程改革的形势下展开的,这种形势要求新课程必须置于国际视野中进行规划和设计。 首先,组织学术力量,充分研究主要发达国家的课程改革经验,如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法国、德国、韩国、俄罗斯等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教育与课程改革经验,从中吸取值得借鉴的内容与方式。 其次,组织专家有重点地考察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日本、泰国等的教育行政机构、教育研究与评估机构、中小学和幼儿园,寻求国际背景与中国特色的结合点。 第三,借鉴的经验涉及各个方面,如各国普遍强调价值观教育与道德教育,注重基础学力的提高、信息素养的养成、创造性思维的培养;在义务教育阶段试行综合课程,重建新的课程结构,建立国家课程标准;尊重学生经验,倡导自主、合作与探究的学习方式,实现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探索发展性的课程评价,强调评价的教育功能;构建共享的课程管理机制,促进学校课程的适应性,等等。 第四,新课程特别重视国际经验的本土化问题,如在培养目标上,提出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等。在课程结构上,表现为九年一贯设置课程,小学设置综合课程,初中拥有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两套计划,并充分考虑学科研究的基础,在课程标准的叙述上,保留一定的差异。在课程管理上,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三级课程管理体制,等等。 (二)课程的继承与创新 新课程确切地说是改善课程的一次尝试,是课程改革历史进程中的一个阶段。每次课改都有一种承前启后的作用。50年来,我国的基础教育取得了巨大成就,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后,我国开始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课程改革,并由此形成基础教育课程的现行体系。综观义务教育制度确立以后的课程建设,有四方面比较突出的进展:一是在课程管理政策上改变了国家过于集中管理的方式,实行国家和地方两级课程管理的方式;二是初步改变了多年来只有“学科课程”加“必修”的模式,增加了“活动课”、“选修课”等;三是推行了在统一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教材多样化的方针,初步推动了教材的多样化;四是在教学实践中涌现出一批重视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重视学生成功与发展的经验,倡导了新的教育观念,激活了教育实践的改革。这些成就为构建面向21世纪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提供了必要基础。新课程根据社会发展、知识发展与学生发展对课程提出新要求的综合思考,试图在我国基础教育取得已有成就的基础上有所创新,主要表现在,从两级管理走向三级管理,使得真正发生教育的地方——学校,有一定的课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职责;根据综合性、均衡性与选择性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关系,从小学三年级开始,设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课程标准”代替“教学大纲”,进一步推动了教材多样化策略,使得真正实现“一标多本”成为可能。同时,完善教材的审定制度,尝试建立教材的选用制度;提升学校和地方已经形成的素质教育经验,作为新课程的核心理念,以供有志于课程改革的同仁分享。 (三)注重营造一种新的课程文化 新课程超越了教材改编作为课程改革标志的局限性,超越了单纯以时间作为划分依据的阶段性,它把课程改革作为一种持续不断的系统工程,注重时间上的全程性与空间上的无限性,并通过这种新课程,营造一种合作、对话与探究的课程文化。 所谓合作文化,就是强调课程的开放性。每一位儿童都是一个完整的生命体,促进其发展需要多人合作才能实现。同时,每位儿童都有差异,他们的发展取决于有差异的课程,没有合作就不可能提供有差异的课程。由于学校制度的建立与课程分化的传统,导致教师的行为具有“个人专业主义”倾向,而教育的特殊性又需要在分工基础上的合作,以实现一个完整的人的教育。如何解决这一矛盾?新课程强调一种共建共享的课程文化。专家、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社会人士都是合作共同体的一分子,应尽可能保证他们之间有合作的机会,并建立合作的机制。值得一提的是,新课程倡导与学生家长的合作,要求家长首先应知道自己的角色,认识到自己也是课程改革或学校教育共同体中的一员,是学校课程的决策人之一,而不是一个“局外人”;其次应了解新课程倡导家长享有对学校课程的知情权、评价权与建议权,学校或媒体都有义务告诉家长,他们的小孩在学校学些什么,怎样评价,以便家长可以做出决策或提供建议;第三应通过观察或了解自己子女的学习需要、对学校或学习的态度以及素质报告单来评价学校课程的质量,并与学校或教师保持经常性的联系,采取相应的、适当的教育行动,弥补学校教育的不足;第四应对学校教育有一种正确的认识:学校作为一种社会组织机构,是青少年的专门化的教育场所,学校所承担的是社会责任,而不是个人责任,因此家长应充分认识到对于一个小孩而言学校教育所具有的优势与劣势,不能把一个家长的愿望强加给学校,要学校承担不该承担的家长责任,设身处地地为学校或教师着想。 所谓对话文化,就是强调课程的民主性。课程本身就是一种对话,是所有与课程利益有关的人员或部门之间的对话。由于儿童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儿童的发展是全社会的焦点,因此,把什么样的课程交给儿童,或者说儿童需要什么样的课程,不能让某个专家或某一群体的人来决定,需要社会各界人士的对话与协商,特别是在国家课程标准的制定上。就目前而言,学生在学校里学什么,取决于教师教什么,教什么取决于专家编的教材说什么或专家出的考卷考什么。学生不知道为什么学,教师也不知道为什么教,教师没有机会与专家交流或对话,不了解或不理解教材中的革新要素。新课程在国家标准制定时就非常强调对话与协商,尽可能创造各种机会,让课程专家与学科专家、专家与教师,专家与社会人士代表分别参与对话,或让他们共同参与对话。同时,把“课程标准”作为文本,要求专家、教师、学生及其他相关人士不断地解读,并与之“对话”。 所谓探究文化,就是强调课程的科学性。就课程的历史来看,什么样的课程才是适合儿童的课程,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需要多代人前赴后继、不懈地持续探究;就一门课程来说,从课程目标的确定、内容的选择与组织、实施到课程评价,也需要不断的探究,才能做出科学的决策;就课程实施的一个环节来说,教师的工作对象是一个个活生生的、健康的人,而不是相对静止的物。这种专业特性决定了教师的专业生活方式必须面对教育情景中的不确定性。教师每时每刻面对的情景都具有即时性,都有不同的一些方面,需要教师去解决,探究。例如,从理论上说,课前备课或计划是不可缺少的,然而,这并不是说实施就是贯彻执行计划,而是要根据课堂情景进行调整。研究表明,课前计划过于充分的教师,在上课时对学生反倒不敏感,导致较少鼓励学生谈自己的看法和进行讨论。另外,课前计划详尽的教师所教的学生比计划简略的教师所教的学生在学习态度上的分数要低。这说明,如果教师在上课时不随机应变(探究),课前计划就有可能起副作用。课前计划毕竟是带有主观性的设计蓝图,实施时的灵活性非常重要,新教师与熟练教师的差别往往就在于此。因此可以说,教学即探究,教师即研究者。新课程倡导探究文化,强调应在不同层面进行课程创新。在国家层面,尝试课程管理体制的创新,制定国家课程计划与课程标准;在地方与学校层面,确保国家课程计划与课程标准的严肃性,同时,鼓励因地制宜地进行不同程度的课程创新,制定相应的计划或方案;在课堂或实施层面,要求教师依据课程标准,创造性地进行教学,反对经验主义和本本主义,确保课程对学生、学校、地方的适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