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全部提出账号注销能否再重新开户?

2024-12-20 02: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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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要注销,需离职一年以上,需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提取申请表两份来办理提取,办理提取后可以注销,如已有新单位,可以将原单位的公积金转移到新的单位。如果是外省市户口的员工与上海终止劳动关系,可以办理提取的手续,但是是销户性质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扩展资料:

相关规定

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公布并开始施行的修改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对住房公积金的适用范围、机构及其职责、缴存、提取、使用、监督、罚则等作出了相关规定。

2002年5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对管理条例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明和补充,并要求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本通知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国务院报告。

2010年1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的发放和领用作出了更多说明与规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积金

回答2:

如要注销,需离职一年以上,需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提取申请表两份来办理提取,办理提取后可以注销,如已有新单位,可以将原单位的公积金转移到新的单位。如果是外省市户口的员工与上海终止劳动关系,可以办理提取的手续,但是是销户性质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扩展资料: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

回答3:

问题三:我把公积金全部提出,公积金账号注销。还能否再重新开新的公积金账号呢?公积金缴存回答:如果您是外省市户口的员工与上海终止劳动关系,可以办理提取的手续,但是是销户性质的,销户提取后您如再回上海工作的话,重新开设个人公积金帐户会比较麻烦,请您慎重选择销户提取。

回答4:

  如要注销,首先需离职一年以上,另外需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提取申请表两份来办理提取,办理提取后可以注销,如已有新单位,可以将原单位的公积金转移到新的单位。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