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可以当首付吗

2024-11-25 18: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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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可以直接用于首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虽不可以用来首付,但是可以用来办理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新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4、购买苏州市范围内的新建普通住房,所购住房所属房地产开发企业已按规定办理楼盘备案手续;

5、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6、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参考资料: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_新房公积金贷款

回答2:

公积金余额可以做首付吗?1分钟让你弄明白!

回答3:

住房公积金在买房之前是不能当首付的。
在买房之后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回答4:

你可以在公积金缴纳满一年之后提取用于支付房屋的首付,但是不推荐这么做,因为公积金用于贷款的话还是很好的! 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携带资料 1)一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需携带资料: ①贷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帐号,未成年人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以上人员必须到场并带好私章; ②贷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人士提供未婚证明材料 ③不少于房价二成的首付款收款凭证; ④组合贷款需提供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收入证明; ⑤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扣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⑥期房的预售许可证或现房的大产证复印件; ⑦期房的预售合同或现房的出售合同原件; ⑧房产开发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及房产开发商或代理商的收款帐号。 2)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需携带资料: ①贷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帐号,未成年人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以上人员必须到场并带好私章; ②贷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人士提供未婚证明材料 ③不少于房价二成的首付款收款凭证; ④组合贷款需提供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收入证明; ⑤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扣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⑥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 ⑦上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⑧房产评估报告。1990年(含)之前的二手房贷款额度超过房屋总价30%及1990年以后的二手房超过房屋总价50%的需要由办理机构认可的评估公司进行房屋评估; ⑨如贷款放款至上家,提供放款存折复印件。

回答5:

公积金账户里的钱不能当首付。只能是过户以后,再提取你的公积金,或提前还款,或做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