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房产赠予子女,一定要办理公证吗

2024-11-24 05: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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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一定的。

如果父母还健在,可以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带上身份证、户口簿,直接到房产部门去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如果父母已经过世,则可到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1、父母两人共同签字的赠与书,上面明确全产权全部赠与(意思是不赠给其他兄妹),要做公证。

2、过户时要父母两人和子女共同前往房地产交易大厅共同办理,并要签字,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都要复印。

3、如果子女已婚,可以办成只赠给子女一人,这样房产证只有一本。也可以赠给子女家,这就要办子女和其爱人共两本房产证,同时子女夫妻也要双方到场签字。

注意: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般会提示要办成夫妻的,不过可以只办子女一人的,我要申明只办一人的(办两人的会多交一笔不少的税)

扩展资料:

据国家财政部下发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指出,三种情形下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通知全文如下: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

(四)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

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赠与双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退还提交人,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不征税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赠与

回答2:

要的。父母赠与子女财产只有通过公证才有法律上的效力,才得以对抗第三人,赠与公证应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继承、赠与房产,当事人应当先办理继承、赠与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有关契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赠与房产公证。

办理赠与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
1、申办赠与公证,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如亲自到场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公证员上门为其办理。

2、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可单方撤销赠与。

3、赠与财产如为共同共有(如夫妻共有财产),需共有人(如夫妻双方)共同赠与。

回答3:

不一定的,如果父母还健在,可以直接到房产部门去办理,带上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与房产证相关的手续,到房产部门办理一个赠与合同即可;如果父母已过世,则需要到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并需要提供父母死亡证明、亲属证明、父母墓碑照、父母一方过世后另一方未再婚的证明、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以及与房产证相关的手续。

回答4:

《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是司法部门与建设部于1991年8月31日联合下发的办理房产公证的重要法律文件。《通知》规定:
1、继承、赠与房产,当事人应当先办理继承、赠与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有关契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3、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行为,必须办理公证,然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手续;
4、各地房地产管理机关与司法公证机关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本地其他房产事项必须公证的规定;
5、有关办理公证和房产登记的程序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