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特殊病种流程以及相关材料:1、携带既往病史资料(出院记录,化验单,疾病相关检查报告单等)至门诊医生就诊,符合条件的患者,由医生填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证明及门诊治疗审批表。2、特殊病种审批表必须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填写。3、医院办理完结后,患者或家属携带病史资料,医保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和1寸照片2张。及以上医院相关病史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审批表到当地社保局审批并盖章。
参保人员患有以上所列特殊病种需门诊医疗时,持三级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诊断证明、近两年的三级医疗机构病历资料、相应的检查(化验)结果、具体治疗方案、三级医疗机构填写的《诸暨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加盖医院公章、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手册》和医保IC卡,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待遇审核科办理核准手续。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核发《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卡》,并由参保人员择定一家本地中心卫生院以上或由省级以上名中医坐诊的定点医疗机构(限该名中医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选定的医疗机构在《诸暨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盖章后作为特殊病种门诊治疗指定医院。
我去了社保局,工作人员说现在不用办此证了,究竟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