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如何计算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2024-11-25 17: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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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 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 》(国发 [2010]35 号)规定,自 2010 年 12 月 1 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需同内资企业一样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高孝宽例》第三条、《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 448 号)第三条规定,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 外商投资企业多从事进出口业务,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外贸企业出口外购货物如何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呢? 一、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出口免抵的增值税额视同企业已缴纳了增值税,而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因此,生产企业该免抵税额需并入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5]25 号)第一条规定,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广州市对如何获取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数据有更明确的规定,可参考: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通知 > 的意见》(穗地税发 [2005]123 号)第一条规定,“当期免抵税额”指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填报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核准后,加具在该表的“退税部门”意见栏中同意免抵税额的实际发生数;如“退税部门”意见栏中只加具了“经核无误同意申报”的文字但无记载实际发生数的,“当期免抵税额”为《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慎亩总表》中第 25 栏的实际发生数。 二、 外贸企业出口外购货物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方法跟生产企业出口自产产品不同,外贸企业直接按照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增值税额乘以退税率计算退税,实际没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也就不需要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戚亮附加。 三、 出口退税不退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企业出口货物退还增值税和消费用,不退还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实际已经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根据《财政部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几个具体业务问题的补充规定》(财税字 [1985] 第 143 号)第三条规定,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的,不退还已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财政部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86 )财税字第 120 号)规定,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相关阅读多申报缴纳了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如何处理?销售免税商品退还的增值税是否可以申请退还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软件企业退还的增值税可否申请退还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被查补以前年度“三税”,漏缴的以前年度补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也要罚款?小规模纳税人去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的该如何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纳税企业本期没有增值税应交税额,是否无需申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外资企业是否需要去税局重新核定税种?企业受托加工时代扣代缴对方消费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该向哪里解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建筑企业异地经营,该如何申报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受托加工货物代扣代缴对方消费税,是按照委托方还是受托方适用税率缴纳城建税?

回答2:

出口饥培吵企业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与一般纳税人的计算与缴纳方法一样。 

  1. 先计算出增值税的金额

  2. 城建税=增值税*7%

  3. 教育费附加=增值中携税*3%

  4.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2%


另外,根据财税【2005】72号文件规定,烂侍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回答3:

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顷培弊设税。
根据财税中链〔2005〕25号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就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经国家雀族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