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所以,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干部,无论是否有领导职务的,都不可以在外兼任企业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