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的第35条对于出境游适用吗

2024-12-12 17:27:2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购物店所售物品不超过市值的10%,好似允许。至于小费的话,会希望游客尊重国际惯例,和当地的风俗习惯,给当地司机导游小费。中国自己不收小费,不可能影响别国惯例把。我们立法者不明白小费的杠杆作用,这是旅游法的失败!通过提升服务,增加收入是服务的重要精神。

回答2:

不可以的。我在我们当地一家大旅行社上班,我们昨天刚刚针对旅游法中的第35条进行了学习。目前我们的出境旅游线路都把购物点和小费取消了。购物点是不允许出现在行程内的,除非到了当地你想购物,得跟领队协商,不影响其他人情况下并签自愿购物协议才可进行购物。购物点不可以指定,但是当地人也常去的购物店是可以进的。具体有旅游法解读,你找找看看吧。导游的小费北京那边现在是提前含到团费里面的,不另外收取了。

回答3:

不能安排购物场所和自费 出境一直都有导游小费的小说,这个影响到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