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前夫出轨而离婚,离婚后前夫还不准我看孩子,我该怎么办

2024-11-24 01: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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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于你的情况分析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他不准你看孩子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为夫妻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依然存在,不能因为没有直接抚养子女就剥夺其探望子女的权利。抚养子女一方应与另一方协商,允许对方在适当的时间会见子女,并要为其会见提供适当的便利条件。

(二)只有法院有权中止夫妻一方的探望权,其他任何人都没有这个权利。你可以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探望权,你前夫没有权利中止你的探望权。如果你们离婚时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的,你也可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如果你是请求对十周岁以上的末成年子女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应征求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并结合其他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三)关于你想夺回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还要具体来看:孩子的抚养权并不是随便就可以变更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如果你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才有希望变更抚养权,否则希望不大。

回答2:

  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如果抚养子女的一方无理由拒绝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探望子女的权利。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回答3:

小心别让他把女儿卖了,男人为了得到两个女人,什么都做得出来

回答4: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可以起诉要求抚养权
委托律师最好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