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的 也可以当完兵在上学
应届大学生参军入伍的征集对象包括:普通本科、高职等全日制公办和民办学校当年毕业的学生。往届毕业生和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校及自考类学校学生不包括在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范围之内。对应征者的年龄要求,高职应届毕业生可以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
国家给予五大政策照顾 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将给予5个方面的政策照顾。
应届毕业生优先报名应征、体检、政审,合格的农业户口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全部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往届毕业生和初中学历青年入伍;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符合规定的可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享受政法招录优先、考研初试总分加10分等优待政策,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入读硕士研究生;退役后,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照国家有关安置政策接收安置。 6月底前组织政审初检 据了解,4月到6月,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登录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预征网上报名;6月底前,网报通过的学生参加当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的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10月底前,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到生源地县兵役机关报名应征;12月底前,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2011年2月后,学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另外,士官直招工作将于5月、6月份开始,毕业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经过体检、政审等环节,批准入伍,高校毕业生直招士官不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冬季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并且办理了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手续的,可以获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