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行政级别,在一个层次;但交集几乎没有,论实权,影响力,组织部长的比较大!
一、县委组织部长(组织部部长,本来是科级,但一般是县委常委,因此比其他同级各部委,局一把手提一级,级别为副处级。)
其职责权利一般包括:
1、组织工作指导权。指导全县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县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和实施有关党的建设方面的理论研究。
2、干部选用建议权。提出县委管理的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退休等工作;指导全县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3、干部培养选拔权。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负责全县“三支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负责教育培训和管理等人才工作。
4、组织工作规划权。从宏观上指导全县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订或参与制订全县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5、干部考察监督权。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落实;对全县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6、干部教育培训权。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工作,制订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实施意见;组织县委管理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干部教育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党员电化教育和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全县农牧区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的建设、管理使用。
7、老干部工作管理权。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抓好离退休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
8、关工委工作管理权。巩固和完善关工委组织网络建设;为离退休老干部搭建平台,组织引导离退休老干部参与关工委工作。
9、其他。完成县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劳动局副局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县处级副职)
分工不同,比如有协助分管局综合政策调研处、劳动工资处、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工作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