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父母双方都是子女的监护人,其中一人去世,理所当然另一方就是孩子的监护人,如果有不同意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根据民法通则其他关于监护的法条,如果作为监护人的母亲不幸去世而不能履行监护的权利的话,那么另一方履行监护权。但是,如果说另一方监护不利,可申请父母、兄弟姐妹等为监护人。
如果没什么争议,不有特别的程序,另一方自然就是孩子的监护人。如果有人阻挠,可以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