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房屋登记的相关规定,拆迁房屋选择安置房屋的,安置房屋的产权人只能是和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相一致,要变更产权人必须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再过户,当然,要缴纳相应的过户费用。也就是说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是A,还建安置的房屋是不能直接办理B的产权证的,只能是先办出A的产权证再过户给B。即使经过公证也不代表房屋产权就自然变更到你名下了,应为我国实行的是不动产登记生效制度,未经房屋产权管理部门登记是无效的,公证并不发生产权转移的法律效力。建议你向当地的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咨询相关办理事宜
双方签订一份协议,然后交给公证机关登记一下,就行了!不过这样会冤枉出一笔手续费,你们可以直接把房主名字登记为你们自己的,让公公婆婆住。这样避免以后的产权纷争和手续费!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公公婆婆还健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