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邮政部门营改增后,是缴纳营业税。具体理由: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4〕026号)对邮政企业特殊规定,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应当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与个人发行报刊缴纳增值税。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076号)规定,邮政部门、集邮公司销售集邮商品(集邮商品包括邮票、小型张、小本票、明信片、首日封、邮折、集邮簿、邮盘、集邮目录、护邮袋、贴片及其他集邮商品)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与个人发行销售集邮商品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与营业税划分的界限大致上
是增值税主要针对货物的生产销售
而营业税主要是针对服务性行业
邮政发行的报刊和集邮商品看似也是一种货物
但主要还是跟邮政的服务性质相关,报刊、邮品也算是文化产品吧
文化产业也是缴纳营业税,这些精神文化商品区别于一般的商品
但是除邮政以外的其他部门销售报刊、邮品,又是需要缴纳增值税而不是营业税的
大概就是认为邮政以外的其他部门没有提供这种邮政、文化上的服务
他们销售报刊、邮品和销售其他商品没有太大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