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嘱部分有效 部分无效的提问

2024-12-12 11: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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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首先,你们的希望:“或者全部按照遗嘱办,或者全部按照继承法来办”是不可能的。因为:
1、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订有遗嘱的,应当先以遗嘱的内容为准进行继承,对于没有规定的遗产才能进行法定继承。也就是说,遗嘱的顺序是在法定继承之前的。
2、对于遗嘱内容部分有效,部分无效时。有效的部分可以执行,无效的部分则按法定继承法来办。

二、对于你家的这种情况,由于房子是你父亲与你继母在结婚之后买的,则此房属于你父亲和你继母的共同财产。其中有一半本应属于你继母的财产,而另一半属于你父亲,你父亲以遗嘱的形式处分了属于他的财产:即把一半房子遗嘱给你继母。这是合法有效的。

三、对于单位返回的养老金、住房公积金,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应该属于你父亲与你继母的共同财产。你父亲订立遗嘱时,必须先把其中的一半(即2。4万)先分出来后,再对另外的2.4万元订立遗嘱。因为你父亲只有权对属于自己的财产享有处分权,不能处分他人的财产。

所以说法官的说法是合理的。如果你继母仍然坚绝起诉,那无效的部分就得按我上面第三项说的,以法定继承来办,那么你和你妹妹、老父母得到的财产会更少。

你说,在你爸最后的日子里你继母对你爸一点都不好。这是需要证据的,如果有邻居旁人也这么认为,且能提供证人证言,那么在分配4.8万财产时,你继母可以少分。

回答2:

遗嘱是存在部分有效和部分无效的问题,如果确实是这样,按规定,无效部分按法定继承办,有效部分还是按遗嘱办。法官的这个说法没错。

所以,关键要看具体证据来判断遗嘱是否有效或是否部分无效。这个要认真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