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拾得遗失物,不够成民法上的先占,也不适用善意取得。
二、你应妥善保管遗失物,由于你的重大过失造成遗失物的毁损,你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你尽到保管义务,可以要求失主给予一定的补偿。
三、你也可以交到派出所,经公安机关公告60天无人认领,收归国库。
四、如果数额巨大,你拒不交换,构成侵占罪。
五、如果钱只是掉在地上,还没有脱离失主的控制,则构成盗窃罪。
1如果你捡到钱,看能否找到失主,如果能不管多少都得还给人家。 2如果找不到失主的情况下,看捡到的数额是多少,如果几块,几十块或是几百块,那就不用还。如果数额较大,五百以上,应该去公安局挂失找失主。如果找不到失主的话,就得看失主找不,如果不找,你就捡便宜了。如果找,电视,报纸寻找丢失的钱话。那你就属于在失主不知道的情况下,私自窝藏他人钱才。至于性质方面,要看数额多少。少则还了,道歉就可以。多了,就得在看守所呆七天,要是更多就得进监狱服刑了。
丢失钱财之后,若拾得者拒不归还的,可能构成侵占罪,司法解释规定的数额要求为1万,部分地区是五千。若钱财被盗,初步分析500元以上就可以立案。 如果拾得者拒不归还的,就可能涉嫌侵占罪。 1、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罪和犯法是两回事。捡钱数额较小拒不归还,不犯罪,但违法
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没有正当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获得利益的,并且造成他人合法利益受损的,构成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因此,不当得利的人应该承担民事返还责任。
《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