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在多长时间后可以起诉

2024-12-12 22:44:5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你们这属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是普通的民事法律关系,公安是不会给你立案的,更谈不上构成诈骗。
首先,你们约定的借款期限是多久?期限届满不还你就可以到他住所地的区人民法院起诉他。如果没有期限,你通知他还款后要给他一段合理准备期,逾期仍不还,也可以起诉。
另外,你们有没有写借条,这是很重要的证据,如果没有,你要证明他曾向你借款了并逾期不还,法院才可能支持你的请求。
还有,你们有没有约定利息,如果没有,或者你没法证明有,法院不会支持利息的要求。但你可以要求逾期的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算。
最后,借款期限届满后,如果你在最近两年内向他催告过还款,则诉讼时效中断,就不存在上面朋友所说的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了。当然,你也一定要有证据来证明。
总之,你要起诉他必须要掌握我上面讲到的各方面的证据。打官司是要靠证据的,你想告别人,举证的责任就由你承担,你必须做好准备,否则连诉讼费也赔进去。

回答2:

你挺不幸的,不过你跟我大姑比你也会同情她的,她被人家骗了一百

多万,也是几十年的老姐妹,致使她现在负债四十多万,人家直接跑

了,报案在交了很多钱的什么办案经费之后过了很长时间警方才把她的

丈夫抓到,查到她的账上还有六百多万,由于欠条上下的她的名字,夫

妻只要没离婚,就有资格连判可是那帮当差的硬是给人家放了,说什么

只重证据不管抓人,他们跟着公安局有着什么且不当着公众场合说什么

有辱共产党的话,我们也没证据在公共场合这么说,可再查她的帐里面

的钱早已经被转移了,他们还说我大姑这人太小气了,群众的眼睛是雪

亮的,这会你们也有底了,我靠!案子没破就这么狂,要是破了给你们

个二三十万当奖金了,她以经把该交的诉讼费代理费,这费那费的交齐

了而且还都是借的,我大姑和姑父有这么多钱一辈子也没舍得买辆车,

债主(有委托我大姑帮忙借得)天天上门要债,我爸亲眼所见我大姑在

法庭上差点没被那些债主逼死,我很庆幸我大姑在这次劫难中没有倒下……

扯得有点远了,只是抒发一下心中的愤恨,跟你分析一下正题吧,第

一:他是否真的有能力不还还是那种黑户,如果他真的没钱你起诉他也

没用最多把他关在派出所一周,一周后就放了,你还得交几百元的诉讼

费(其中包含他的食宿)第二:他如果像你所说那样故意搬家、恶意逃

避债务,就是诈骗,可以以诈骗起诉他。第三:你问到欠钱不还在多长

时间后可以起诉,只要你欠条上规定的时间没有履行,多次讨要无果,

就可以起诉,如果欠条上没有规定的还债时间、利息利率(注意不要超

过国家法律保护范围)等事项,下次再见到他让他修改欠条,准确注

明,在不违反法律情况下争取改到对己方有利

注明:
本人不是学法律的,以上是本人做出的一些见解,可能不是很准确,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再告诉你和所有看客几句做人的警示语:不借钱(粗话说借老婆也别借钱,他们拿钱做买卖挣大了咱捞不着,赔了咱借钱的人跟着倒霉)、不担保(避免事后不必要的的纠纷麻烦)、不做媒(不当日后的“万人骂”)

回答3:

1、在约定的日期没有还钱就可以起诉,没有时间限制;

2、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的规定,法院就必须受理;

3、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那么就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

1)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属实

2)去法院起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3)法院起诉、立案、庭审、判决

4)胜诉后,如果对方在判决生效两年内没有还钱,可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回答4:

从知道或应当之日起,2年的诉讼时效
如果你从来没有要过,那么已过诉讼时效,如果你要过多次,从你最后一次讨要开始起算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