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养狗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2024-11-26 11:41:08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养狗厂属于养殖行业,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如果还有深加工项目,则同时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一般养狗厂可以办理成个体工商户。办理需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扩展资料:

1、小狗狗最好是在专业犬舍或者个人繁殖者那里买,因为这样可以保证小狗的健康,而且一般这样的小狗都是注射过疫苗的。如果是从街边狗贩子手里买的小狗,建议您带着小狗去宠物医院做一下详细的检查,并跟医生沟通好应该注射疫苗的时间。

2、刚刚到一个新环境,小狗也许会因为不安而不停的吠叫,尤其是在晚上熄灯睡觉时,这个时候做为主人,你应该准备好足够的粮食和水,给它准备温暖而舒适的窝或垫子,用你柔软的的旧衣服垫在上面,把窝放在它随时能看到你的地方(比如床边,卧室墙根),这样可以减少它的恐惧感。

3、幼犬一般1日3至4次喂食、如果是1个半个月以内的小狗,喂幼犬专用奶粉(价格偏高)或者婴儿脱脂奶粉、婴儿米粉、燕麦粥、玉米面粥,这些东西都是便于消化而且营养成分比较适合小狗的,2个月以上的小狗,差不多就可以喂幼犬狗粮了。但是要泡软在喂,为了加强营养可以适当喂一些宠物专用营养品。

4、刚刚到家的幼犬是不能洗澡的,尤其是没打疫苗的幼犬,如果感觉比较脏可以拿毛巾沾温水擦拭幼犬的身体,也可以买宠物专用的干洗粉干洗狗狗的身体(比较适合长毛犬)

5、刚刚到家小狗的排便问题,一般而言,小狗是不会非常自觉的定点大小便的,小婴儿还会随便拉尿,小狗也一样,这个时候主人要采取包容的态度,做好训练的准备。狗狗正常的BB颜色一般是:黄色或者黄褐色、也有偏黑些或者黄白色的,主要跟吃的食物有关;软硬适度,以用手拿起地面刚刚有些痕迹为最好。

6、无论天气多么热,狗是不能长时间吹空调的,尤其是小狗,尽量不要吹空调,这样非常容易着凉诱发疾病,就算是吹风扇,也不应该把风口对着狗狗吹,天气冷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保暖。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回答2:

须向市公安局提出申请。市公安局应当会同市卫生局、市畜牧局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由市公安局发给《犬类养殖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市公安局给予书面答复。

养殖犬类的单位和个人变更养殖场所,须向市公安局申请办理变更《犬类养殖许可证》的手续。 领取《犬类养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凭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犬类养殖活动。   

领取《犬类养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可从事犬类销售活动;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犬类销售活动。

扩展资料:

各种犬类由于性情不同,训练起来有的容易有的难。一般来说,六个月的犬就要开始正规地进行顺从训练,但是有些犬可 提前开始,而有的则成长较迟。 训练时不仅要求训练者有耐心,能控制,而且也同样要求狗儿的耐心和控制力。

即使是最可爱的狗,在有限的家庭环境中都可能养成令主人 讨厌和不高兴的习惯。从小就开始对狗作顺从训 练,可以防止产生坏习惯,而防患于未然总比有了坏习惯再去纠正来得容易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养犬常识

回答3:

养狗厂属于养殖行业,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如果还有深加工项目,则同时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一般养狗厂可以办理成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1、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港、澳居民、台湾农民、台湾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二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五、收费
免收费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场(厂)址等事项。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2、《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执法工作。
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二十八条动物饲养场、屠宰厂、肉类联合加工厂、定点屠宰场(厂、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经营场所及有关经营单位和个人,从事动物规模化、专业化饲养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取得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合格证》,并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许可条件
1、选址、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
2、畜(禽)舍的设计、建筑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采光、通风和污物、污水排放设施齐全,生产区清洁道和污染道分设;
3、有患病动物隔离圈舍和病死动物、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4、有专职防治人员;
5、出入口设有隔离和消毒设施、设备;
6、饲养、防疫、诊疗等人员无人畜共患病;
7、防疫制度健全。
许可审批期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4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材料
1、《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
2、选址、布局地理方位图;
3、从业人员身体健康证明;
4、防疫制度文本;
5、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及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回答4:

其它地方不太清楚.在上海市的话,须向市公安局提出申请。市公安局应当会同市卫生局、市畜牧局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由市公安局发给《犬类养殖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市公安局给予书面答复。养殖犬类的单位和个人变更养殖场所,须向市公安局申请办理变更《犬类养殖许可证》的手续。   领取《犬类养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凭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犬类养殖活动。   领取《犬类养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可从事犬类销售活动;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犬类销售活动。 具体资料参考: http://www.xc900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