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打印要求

2024-12-20 01: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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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由于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版式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定制,因此纳税人在打印增值税发票时,系统会自动使用内嵌的发票打印版式进行打印。但是对于销货清单,国家税务总局没有统一定制,各省市的销货清单格式也多式多样,甚至同一地区各企业也不一定相同。Windows版防伪开票系统为用户提供了发票和销货清单打印格式的自定义功能。

对于本地市没有销货清单格式要求的企业,用户可以直接使用内嵌的销货清单全打格式,该模式可以直接使用空白窄行打印纸(215.9*279.4mm)纵向打印即可,基本满足一般打印需求。

如果本地市国税局统一印制销货清单或者本企业自印制销货清单,用户就需要自己定制销货清单的打印格式了。以下简要介绍自己制作销货清单套打格式的步骤和方法。

1) 进入设计窗口

启动防伪开票系统,以管理员身份登录,再点击 发票管理-》票据打印格式设计-》销货清单打印格式,选中“专用发票销货清单打印模版(套打)”记录,然后点击“设计”按钮,进入设计界面。如图 1所示:

图 1 进入销货清单设计

2) 确定清单票面纸张大小

点击设计窗口中的“页面”按钮,系统弹出如图 2的页面设置窗口,纸张类型可以选择“(自定义)”,宽度和长度设置为相应的正确尺寸。
有条件的用户可以将票面扫描,存成图像文件,再设置为设计背景,以方便调整。步骤:编辑-》设置发票背景-》选择图像文件。

图 2 页面设置

3) 增加静态打印项

如果需要增加静态项,可以点击设计窗口中的“新建项”,然后选择对应的静态项名称,如图 3所示。如果为静态标签,可以选择“(自定义)”;如果为数据项,可以选择对应的字段名称。选择完成后,可以在打印的位置上进行鼠标点击,静态打印项就建立成功了。

图 3 增加静态打印项

4) 增加循环打印项

如果需要增加循环打印项,可以点击设计窗口中的“新建项”,然后选择对应的循环项名称,如图 4所示。选择完后,循环数据项自动进入商品明细的循环区域。

图 4 增加循环打印项

5) 设置属性

鼠标右键点击显示项目,弹出如图 5所示的菜单。可以进行如下设置:

图 5 设置打印项目属性

a) 设置字体

设置打印的字体类型、大小等。

b) 设置是否打印

可以控制是否进行打印

c) 是否打印边框

d) 属性设置

选择属性,将弹出如图 6所示的设置窗口。

其中:――“内容”为显示值,该项只对静态标签项起作用;
――“宽度”也可以通过鼠标拖拉直接调整;
――“项目类型”表示该项目为字符、数值还是日期形式;
――“字间距”,可实现固定间距打印;
――“数字格式”,可以设置为普通格式、按分加¥、按圆加¥,大写金额、价税合计、动态宽度等形式。其中动态宽度表示超出打印宽度时,字体将自动缩小,不会超出打印区域影响下一项打印项。
――“数字模板”表示输出格式,可以控制小数输出位数。
――字符项。打印项为字符时,可以设置每行的字符数,以及是否自动换行等。
――日期项。打印项为日期时,可以设置日期的全部输出格式,也可以进行年、月、日单独输出。

图 6 调整打印属性

6) 调整每页清单打印的商品明细条数

鼠标右键点击商品明细区域,有两种方法进行调整:

一种是点击“设置循环行数”,输入行数,系统自动计算行间距;

另一种是点击“设置循环行距”,输入行距,系统自动计算循环记录行数;

7) 调整位置

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格式。

连接好打印机,装上销货清单样票,进行位置调整,直至位置大小合适为止。

利用以上销货清单打印格式制作方法,就可以制作出各式各样的销货清单打印模板了。另外作几点补充说明:

1) 复制销货清单格式

如果用户开票机为一台主机多台分机,可以将主机目录“..\\ 航天信息\防伪开票\DATABASE\DEFAULT\WORK”下的以“自由表格”开头的所有文件(如“自由表格.DB”、“自由表格.MB”、“自由表格项目组.DB”等)拷贝到分机的相应目录下,实现分机克隆主机的打印格式。

2) 做好数据备份

日常使用中应该做好系统的日常备份。如果日后由于某些原因需要重新安装操作系统和软件,数据文件有可能被覆盖。做好备份将便于打印格式的快速恢复。

回答2:

最简单的办法:你每次打印的时候不要用发票打第一张,找一A4张空白纸放进去打印,打印完后和发票对齐,对照阳光看打印的字是否在线内,在就打印,不在就调整,直到符合你的要求,就这么简单

回答3:

开发票的时候,密码区里面的密码不能超出边框,你可以先用增值税清单纸先试打,清单纸的格式和发票的一样,你在用增值税发票对比看有没有超出边框,如果没有,你再重新用发票打印。

回答4:

一、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1. 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 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 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4. 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提示:增值税开票根据国务院现金管理条例之规定,纳税人发生商品交易、劳务供应等金额在结算起点(一千元)以上的业务应通过银行采取转帐方式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