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但是,更改姓名,不是儿戏,不宜频繁改动,并且应当有充足的理由。方法:带着你的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理由充分,派出所予以办理。记住,一定要有充分的理由。(比如,重名,谐音影响自己生活和学习等等,重名是比较过硬的理由。)对于派出所刁难推诿,你可以向其所属公安分局纪检监察室投诉。问题很快会得到解决。
在和所长说说你的想法,应该会同意的。最好把问题解决在派出所,向上反映也是一种办法,但是最好不用。
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所长的行为违反规定了
十六岁以后一般情况不能改了。还有已经改过了不也不能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