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离婚时,不管是否是过错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是均等分割的。所不同的是对于无过错方,法律规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损害赔偿。对此,法庭是给予支持的。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条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2、对于小孩的抚养权,法律以照顾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一方为孩子的抚养方。有过错方能否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这要看你的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存在过错的一方可以少分甚至不分夫妻共同财产,以补偿没有过错的一方。但并不是绝对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则以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也不是因为存在过错而失去获得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权利。两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过错的情形大小以及是否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夫妻共同财产。在争取小孩的抚养权问题上,无过错方显然更具有优势。(但具有一定的优势不代表就能一定能争取到抚养权,抚养权的归属还是以对小孩最有利的一方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