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
这种情况面积误差比为4.297%已超过3%。对面积误差比大于3%的处理方式一般会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你先查看一下有无此条约定。如果没有,可以根据部颁《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相关规定来处理,也就是在你不提出退房的前提下,你只需补交3%的房款,余下的1.297%由开放商承担,产权归你。
再多说一句,对房产证上产权登记面积,不是由开发商和你说了算,而是以第三方有资质的测绘机构实际测量提出的《测绘报告》为准。
附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相关内容,你看了就清楚了。
“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 %以内(含3 %)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 %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销售面积和实测面积从来就没一样过,多少都有点误差。国家规定,误差在正负3%以内是合理的,多退少补。超过3%,要么拒付超出部分,要么可以退房。解决不好,可以找当地建委支持公道。
购房合同上应该有关于这方面的规定,再仔细看看合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