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如果有工伤保险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支付,如果没有的话,由用人单位支付的。
医疗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离职的时侯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
一般企业社保有专门的文员负责,或者是公司的安全主任负责,你找人事那边确认下负责人,让负责人和你一起到劳动局去调解,调解结束后,社保局会给你一张调解书,你提供你的银行卡,一般15个工作日可以打到你的卡上。
找人保局,如果不行,劳动仲裁,再不行,诉讼